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司新闻
  NEWS

新闻中心

公司新闻

XM平台官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

发布时间: 2025-11-06 次浏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10号

  

  为落实中美经贸磋商达成的成果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11月10日13时01分起,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在一年内继续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保留10%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停止实施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9号

  

  为落实中美经贸磋商达成的成果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11月10日13时01分起,停止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2号)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

 
风险提示: 投资涉及高风险。杠杆商品自带迅速亏损的高风险属性,并不适合所有客户。请详细阅读我们的风险声明